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

发布者:王佳伟发布时间:2023-11-21浏览次数:10

各学院、学部、校区,各直属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组织部属高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》(工安全函〔2023〕150号)文件要求,有效防范和消除校园安全隐患,保障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,各单位要对标对表,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》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核查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、规章制度、组织机构是否健全,职责是否明确。

二、核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。

三、核查实验室安全教育、安全准入是否从严从实。

四、核查高温高压等高危区域,涉及动火、辐射等科研过程,危化品采购、使用、处置等重点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

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台账化管理,整改过程要明确责任人、整改时间、整改措施,并保障经费落实整改实行销号管理,并举一反三,杜绝出现隐患经整改后又复发的情况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于12月4日前,将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(附件1)、《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》(附件2)电子版上报邮箱labsafe@hit.edu.cn,联系电话86413736。